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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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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
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机构
局长郭凤美
副局长邝逸富、陈晓
部门资讯
部门性质行政自治部门
成立年份1991年
所属部门保安司
总部 澳门何贤绅士大马路政府(青茂)办公大楼8楼
联络资讯
网站https://www.fsm.gov.mo/dsfsm/cht/

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葡萄牙语:Direcção dos Serviços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缩写DSFSM;英语:Public Security Forces Affairs Bureau of Macau)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部门,负责确保内部保安民防,并且保护人身及保障财产。

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前身为澳门保安部队司令部葡萄牙语:Comando das Forças de Segurança de Macau),于1991年1月28日改组并成立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司。该局由保安司监督,由一名局长领导及两名副局长辅助。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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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澳门保安部队范围内的法律、人员、后勤、财政管理、通讯基础设施、组织及资讯方面提供技术及行政辅助,以及提供计划、统筹及程序标准化的辅助;
  • 应上级命令,协助研究及分析建议书;
  • 参与筹划任何与澳门保安部队相关的活动,并就该等事宜作出意见书;
  • 就澳门保安部队范围内属规范、行政及技术性质的措施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确保澳门保安部队的公共关系礼仪
  • 研究、建议和统筹澳门保安部队资讯领域的整体发展,尤其促进澳门保安部队范畴内的信息、数据共享及保安系统功能的协调,以配合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战略发展;
  • 统筹和管理澳门保安部队负责管理的陆路口岸边检大楼的运作;
  • 当保安司司长作出指示时,向属于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系统的其他部门提供协助;
  • 根据保安司司长之命令履行以上各项以外之任何工作,但其性质应属其职责总体范畴内。

组织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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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9/2002号行政法规(2002年4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核准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组织与运作-废止二月二十七日第11/95/M号法令。- 经第19/2005号行政法规及第71/2010号行政命令修改。
  • 第9/2002号法律(2002年12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订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内部保安纲要法-废止十二月二十六日第76/90/M号法令及六月二十二日第26/98/M号法令。
  • 第3/2018号行政法规(2018年2月12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一月三十日第5/95/M号法令及第9/2002号行政法规《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组织与运作》。
  • 第29/2018号行政法规(2018年10月2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第9/2002号行政法规《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的组织与运作》。
  • 第13/2021号法律(2021年8月9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通则。
  • 第20/2022号行政法规(2022年5月23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保安部队及保安部门人员通则的施行细则。
  • 第49/2023号行政命令(2023年6月26日《澳门特别行政区公报》)修改澳门保安部队事务局文职人员编制。

组织架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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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委员会局长
副局长
行政管理厅技术支援厅资讯系统厅陆路口岸厅
财政及预算管理处行政及人力资源处采购及物资管理处基础设施处通讯处辅助服务处规划及管理处应用及研发处规划及协调处口岸维护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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